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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创新思维实训基地运行制度
2016-11-03 16:34   审核人:

一、   职责

1.   提供咨询服务,审定进实验室项目组资格,办理进实验室和出实验室手续;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创新项目组按照计划进行创新实训相关活动。

2.   提供创新指导服务。聘请具有高水平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的指导教师和专家教授等相关专业人员,为大学生理科创新项目组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指导。

3.   搭建创新交流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大学生开展创新交流活动。

4.   组织创新实训及参赛服务。定期组织创新培训讲座或开设创新培训课程及开展科技竞赛活动;定期组织签约创新项目组参加国家级、省级等各级别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与创新相关的科技竞赛活动。

5.   为入驻基地的项目组提供良好的创新实训环境。

二、   管理

1.   创新实训基地采用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新实训基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布创新项目组可申请入驻实验室的通知,接到进驻项目组的申请后,10个工作日完成对创新项目组审核工作;组织审核通过的项目组进行项目创新答辩、入驻审批工作;实训基地与审批通过的创新项目组负责人签订有关合同。

2.   办理创新实训基地项目组入驻手续程序。建立入驻实验室项目组材料档案,包括理科创新思维实训基地项目组入驻申请书、创新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创新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学生证复印件等;并与通过审批的创新项目组签订相关合同。

3.   创新实训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新项目组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书面报告。

4.   对项目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创新项目组,予以撤销或中止有关合同。

创新项目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出《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新实训基地:(1)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2)严重或屡次违反大学生理科创新实训基地有关规定的;(3)自私将实训场地供非项目组成员实验的;(4)不适合继续创新活动的;创新项目组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10日内,须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退出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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