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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须知和守则
2016-09-02 11:13   审核人: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课的正常秩序,特作以下规定。

    一、每次做实验的前一周按老师要求的时间,到实验室进行1小时的实验预习,并在下周实验课之前写好实验预习报告。预习报告按教材中的要求完成。没有预习或预习不好的,实验教师可做出处理决定,直至不允许做实验。

    二、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旷课,不能做实验,本次实验以零分计,不再给补做。若有事或生病,要有证明而且要在实验前与实验课老师取得联系,安排补做。否则,不予安排。

    三、实验时要带预习报告和上次实验的实验报告,缺一不能做实验。

    四、实验的原始数据由老师核查、签名后数据有效。交报告时将原始数据附在报告中。实验完毕要整理好仪器,打扫完卫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做电学实验时,电源电压先调至“0”,所有开关全部断开,然后按原理图接线,接好线路先自查,再请老师检查,正确无误后方可通电。

    六、每次实验实行百分制。预习15分,实验操作40分,实验报告45分。

    七、学期末实验课的总成绩为“平时成绩(60%)+考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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