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关于物理实验补考、重修的规定
2016-09-02 11:12   审核人:

    物理实验是高等学校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基本训练的一门独立的必修的基础课程,是学生进入大学后接受系统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训练的开端。其目的是学生学习物理实验知识和方法,得到实验技能的训练,初步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与基本方法,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物理实验作为一门实践性的课程,其教学是以实验操作为主,其要求学生熟悉基本实验仪器、掌握基本实验方法。为此,实验课程要求的必做实验必须完成。

    故重申关于物理实验课程的补考和重修的规定如下:

    一、补考规定

    物理实验的补考是指,已经修完物理实验大纲要求的所有实验项目,但因为总评成绩为“不及格”;该种情况方可参与实验课程的补考。

    二、重修规定

物理实验的重修是指,在一学期的实验结束时,未完成本学期的实验题目,无论缺少几个实验题目;或总评成绩为“无”的情况;都必修进行实验课程重修,方可取得物理实验的成绩。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3-2016     陕ICP备020442
    西安工业大学理学院实验中心     电话:029-8617302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城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